考试公告

2021年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厅事业处时间:2021-04-12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规定,现将 2021年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省2021年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二)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四)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五)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六)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请查询《江西省2021年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如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报名人员应区分专硕、学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一律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为止。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说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招收当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在2021年培训合格的,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9:00-4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应于4月21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城市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进入网上缴费环节时,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应于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197318575@qq.com)进行审核确认。邮件标题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2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6月20日前后在各招聘单位官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具体面试事宜由组织面试的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到岗,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疫情影响须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附件:1.江西省2021年部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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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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