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上饶市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体测)通知

来源:考德上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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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上饶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体检(体测)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测)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测)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定于5月8日进行,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一张与面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照片(带背胶或自备胶水),于5月7日(下午14:30-17:30)到上饶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广信大道118号)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5月8日上午7:30到上饶市人民警察学校(广信区旭望线西50米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隔壁)集合,逾时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检时间定于5月9日至10日进行,具体分组安排请查看附件1。请参加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一张与面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照片(带背胶或自备胶水)、黑色签字笔1支,于体检当天7:30到上饶市行政会议中心门口集合,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体测)标准

(一)体测标准。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2)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附件3)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附件4)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仔细阅读《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

2.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具体金额以医院实际结算为准。

3.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4.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咨询电话:0793—8193062(市委组织部),0793—8322899(市公安局)


附件:

1.上饶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体检分组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6.怀孕考生关于延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检查(体能测评)申请书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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