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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寻乌县招聘9名消防救援大队公告

来源:考德上教育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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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寻乌县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二)岗位要求

  要求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94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4日出生),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

  1.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录用。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突出能力的)或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及文案策划能力,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5.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短视频平台运营方法和规则,拥有视频剪辑、制作、包装、视觉特效、影像处理、图片处理、常用办公软件等技能优先。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为应聘者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4日-2月4日(工作日上午8 :30 - 12:00;下午2:30 - 5:30) ,报名地点为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专职办办公室(赖18270970701)。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1寸彩照3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寻乌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或不如实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籍证明。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项目(满分50分):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项目达标标准按考核标准(见附件2)执行。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5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被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总成绩100分,按体能50%、面试5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标准执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费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报到之日起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进行90天集中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3864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正式录用后月工资增长至4830元以上(含代扣代缴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享受岗位补助。同时,队员职位等级对应工龄工资逐年增长,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录用后统一发放服装。队员每月可休息4-6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在站点驻勤。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心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应聘工作。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3日



  附件:1.报名表

  2.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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